车辆绿本丢失还能办理报废吗汽车没有大绿本是办理不了报废手续的。必须要先去车辆管理部门,补领大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携带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填写补领申请表,待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很快就能补领到的。
有了大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就可以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前去车辆管理部门,提交汽车报废申请,批准后,将报废车辆交有资质的金属回收公司,领取车辆移交证明,再去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车辆报废流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车辆报废条件机动车需要依法报废,必须满足国家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条件,即:
1.车辆五大总成完整;
2.车辆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需与原车档相符,如有更换,须有车管所的变更备案记录;
3.车辆档案状态须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及车辆状态非抵押;
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机动车依法报废,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该备案的需要去车管所备案,该处理违章的就要去处理违章,直至同时满足以上条件为止。